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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大枣冬季食用注意事项-超友味为您介绍

上传时间:2017-11-13 浏览次数:

新疆大枣由于其富含各种丰富的营养元素,难免会和某些食物的搭配会影响营养的吸收,所以食用的时候注意几个问题,超友味为你介绍:

1、腐烂变质枣忌食用。大枣腐烂后,会使微生物繁殖,枣中的果酸酶继续分解果胶产生果胶酸和甲醇,甲醇可再分解生成甲醛和甲醇。食用腐烂的枣,轻者可引起头晕,重者会对眼睛造成一定的伤害。

2、不宜与维生素同时食用。枣中的维生素可使维生素K分解破坏,降低作用。

3、不宜和黄瓜或萝卜一起食用。萝卜会有抗坏血酸酶,黄瓜含有维生素分解酶,两种成分都可破坏其他食物中的维生素。

4、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。动物的肝脏富含铜、铁等元素,铜铁离子极易使其他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氧化而失去功效。

5、服用退热药时禁忌食用。服用退热药同时食用含糖量高的食物容易形成不溶性的复合体,减少初期的吸收速度。大枣为含糖量高的食物,故禁忌食用。

6、服苦味健胃药及驱风健胃药时不应食用。苦味及驱风健胃药是靠药的苦味来刺激味觉***,反射性地提高食物对中枢的兴奋性,以帮助消化、增进食欲。若服用以上药时用大枣,则明显地影响药的疗效。

7、龋齿疼痛、下腹部胀满者不宜食用,忌与葱、鱼同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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